康普斯: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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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告编号:2017-036 证券代码:839578 证券简称: 康普斯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深圳市康普斯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公告编号:2017-036
证券代码:839578 证券简称: 康普斯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深圳市康普斯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7年12月10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20上午10:00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5、会议召集人:董事长杨石林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石林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共 5 人,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会
议的董事共 5 人,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共 0 人。
公告编号:2017-036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1、议案内容:本公司拟与自然人金春明、白纯波、孙德生、易圣平、胡春阳、吴振曜、陶锡红、金炳乐、洪文安、易文波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江西卡帕气体技术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18 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1045.324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80%,自然人金春明出资人民币100.4964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98%,白纯波出资人民币100.496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8%,孙德生出资人民币100.496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8%,易圣平出资人民币100.496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8%,胡春阳出资人民币100.496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8%,吴振曜出资人民币100.496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8%,陶锡红出资人民币100.496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8%,金炳乐出资人民币100.496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8%,洪文安出资人民币100.496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8%,易文波出资人民币68.208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38%,以上信息以工商登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对外投资公告(设立控股子公司)》(公告编号为2017-037)。
2、表决结果:同意票为5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17-036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深圳市康普斯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8年1月4日上午10:00 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圳市康普斯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康普斯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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