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江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楚江新材
摘要: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17-090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17-090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2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姜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因工作需要,经公司总裁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王刚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12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因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王刚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53-5315978
传真电话:0553-5315978
联系地址:芜湖市鸠江区龙腾路88号
电子邮箱:truchum@sina.com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12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因工作需要,经公司总裁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黎明亮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12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因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顾菁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12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简 历
王刚先生:197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在
职研究生学历,全国律师资格证书。1995 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徽精诚
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本公司董事、董秘;芜湖双源管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芜湖楚江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副总裁,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职务。
王刚先生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王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黎明亮先生:196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
大专学历,会计师。1987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徽精诚实业集团财务部
会计科科长,本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副总监等职务。
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黎明亮先生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黎明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顾菁女士: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
会计师。1983年参加工作,历任芜湖双源管业有限公司财务主管、财
务总监,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总监、财务主管, 本公司监
事会主席。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顾菁女士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顾菁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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