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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柴重机: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000880 证券简称:潍柴重机 公告编号:2017-035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证券代码:000880         证券简称:潍柴重机         公告编号:2017-035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17年12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时间:2017年12月18日下午15:00至2017年12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公司会议室(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海大街17号)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总经理马玉先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41,452,901股,占公司总股本276,100,500股的51.23%。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41,363,8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2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9,0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见证。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股数141,008,8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9%;反对股数444,0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1%;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赞成股数43,3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90%;反对股数444,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1.1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谭伟业、吕丛剑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实施细则》、公司现行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本次会议备查文件

    1.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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