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达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来源:新海股份
摘要: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7-106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7-106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任审计机构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执业原则,按时为公司出具客观、公允的专业报告。基于此,董事会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2017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次,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经事前认可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事项,并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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