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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宝山新: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摘要: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7]004143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深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7]004143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截止2017年9月30日)

                              目      录                              页次

一、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1-2

二、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             1-5

         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7]004143号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鉴证了后附的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宝山新)管理层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涉及的2017年9月30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

     一、管理层的责任

     银宝山新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以及确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银宝山新2017年9月30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银宝山新2017年9月30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银宝山新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                                      第1页

                                                大华核字[2017]004143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的遵循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四、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银宝山新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于2017年9月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银宝山新配股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我们同意本报告作为银宝山新配股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有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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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7年9月30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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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内部控制评价遵循的原则

    本次内部控制评价遵循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客观性原则,确保本次评价工作的客观、公正、独立。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天津银宝山新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银宝山新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银宝山新实业有限公司、昆山银宝山新模塑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市银宝山新模具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白狐工业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市银宝山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银宝山新压铸科技有限公司、银宝山新(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银宝山新[美国]模具技术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ILVERBASISENGINEERING,INC.)、UNITED BASIS GLOBALSOLUTIONS LLC.、广州市银宝山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广东银宝山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博慧热流道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银宝山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银宝山新模塑科技有限公司、南通银宝山新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银宝山新中拓模塑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收款循环、采购付款循环、存货循环、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投资与融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对外担保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公司整体层面内部控制、财务报告的编制流程、筹资与投资、销售与收款、人力资源风险、技术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评价和程序和方法

    内部控制评价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授权公司审计部负责,其他相关部门配合,组织开展内部控制检查工作,研究认定内部控制缺陷并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评价过程中,我们采用查阅相关内部控制法规、制度及公司管理文件、询问相关人员内部控制流程、分析内部控制的环境及其风险、以及抽样检查等方法,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活动,识别内部控制风险,检查内部控制活动实施的有效性。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章程》、《内部审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                                      第2页

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1)缺乏民主决策程序;

 (2)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

 (4)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5)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

 (6)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7)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

 (1)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

 (2)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3)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4)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5)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6)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7)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

 (1)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2)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

 (3)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4)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

 (5)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6)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7)存在其他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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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六)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公司及后续措施

    公司已经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2017年9

月30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我们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未来期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1、继续加强公司各级人员有关生产经营方面的法律法规、公司制度的学习,增强合法、合规经营的意识。

    2、公司将根据国家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进一步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为公司未来的建设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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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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