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王: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来源:海洋王
摘要: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 号:股权激励》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
号:股权激励》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终止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推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及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鉴于激励对象自有资金有限,自草案公布后激励对象通过多种渠道自行筹款,但预期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全额筹集资金,公司认为受客观条件限制无法继续推进和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审慎论证后公司决定终止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由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完成登记,激励对象未实际获得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终止不涉及回购事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产生相关股份支付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计划的终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终止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之配套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签署页附后)
(本页无正文,为《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王卓
窦林平
黄印强
邹玲
程源
201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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