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187:国中水务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国中水务
摘要: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认真、谨慎的原则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出售资产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有利于公司集中资源,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对本次出售资产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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