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冠电气: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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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300510 股票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17-159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证券代码:300510 股票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17-159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冠电气”)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晓芳女士召集,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2月8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7年12月11日19时在公司综合楼三楼会议室,以
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晓芳女士主持。
5、会议的召开、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调整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1、本次交易整体方案的调整
调整前为:
本次交易包括两部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金冠电气拟向张汉鸿、李小明等 4 名自然人股东及百富源、吉林天馨和英飞
尼迪等9个机构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鸿图隔膜100%的股权。
同时金冠电气拟以询价发行的方式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2,000万元,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金冠电气总股本的20%。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及交易费用并用于鸿图隔膜的项目建设。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配套融资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调整后为:
本次交易包括两部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金冠电气拟向张汉鸿、李小明等 4 名自然人股东及百富源、吉林天馨和英飞
尼迪等9个机构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鸿图隔膜100%的股权。
同时金冠电气拟以询价发行的方式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800万元,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金冠电气总股本的20%。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及交易费用并用于鸿图隔膜的项目建设。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配套融资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金额调整
调整前为:
金冠电气拟以询价发行的方式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2,000万元,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金冠电气总股本的20%。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及交易费用并用于鸿图隔膜的项目建设。
调整后为:
金冠电气拟以询价发行的方式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800万元,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金冠电气总股本的20%。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及交易费用并用于鸿图隔膜的项目建设。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途项下各投入金额的调整
调整前为:
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如下:
序号 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拟使用募集配套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1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 41,450.00
2 支付中介机构服务等交易费用 2,550.00
3 锂离子电池隔膜三期工程项目 25,000.00
4 隔膜研发中心项目 3,000.00
合计 72,000.00
上市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在扣除中介机构服务等交易费用后优先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剩余资金用于标的公司锂电池隔膜三期工程项目及研发中心项目的资本性支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协议安排或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投资上述项目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为前提,募集配套资金是否成功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调整后为:
序号 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拟使用募集配套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1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 41,450.00
2 支付中介机构服务等交易费用 2,550.00
3 锂离子电池隔膜三期工程项目 23,800.00
4 隔膜研发中心项目 3,000.00
合计 70,800.00
上市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在扣除中介机构服务等交易费用后优先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剩余资金用于标的公司锂电池隔膜三期工程项目及研发中心项目的资本性支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协议安排或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投资上述项目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为前提,募集配套资金是否成功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次交易相关事宜的授权范围内,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因此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调整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不构成本次交易方案重大
调整的议案》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调整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监事会决定的事项范围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9月18日公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不构成对本次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的议案》
公司拟与张汉鸿、百富源、李小明签署《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主要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次交易相关事宜的授权范围内,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因此无需再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使公司前次购买南京能瑞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涉及的配套融
资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现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90.96万元置换先期(截止至2017年10月31日)已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备查文件
1、《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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