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自控: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持续督导期2017年培训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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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培训情况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2017年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
培训情况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2017年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自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智能自控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智能自控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17年12月7日,华泰联合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保荐工作指引》的要求完成了对智能自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17年12月7日,培训小组通过采取现场授课的方式对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培训。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内容,从公司治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等几个方面,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日常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智能自控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 培训情况报告
和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培训人员包括:杨洋(项目保荐代表人)和唐逸凡(持续督导专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要求,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如下:
姓名 现任职务 任期
沈剑标 董事长、总经理 2015年6月至2018年6月
孟少新 董事、技术部部长、技术支持部部长 2015年6月至2018年6月
陈彦 董事、研发部部长 2015年6月至2018年6月
李耀武 董事、销售部部长 2015年6月至2018年6月
晏小平 独立董事 2015年6月至2018年6月
夏立军 独立董事 2015年6月至2018年6月
陈议 独立董事 2015年6月至2018年6月
李春喜 监事会主席、股东代表监事 2015年6月至2018年6月
孙明东 股东代表监事 2015年6月至2018年6月
张书军 职工代表监事 2015年6月至2018年6月
仲佩亚 副总经理 2015年6月至2018年6月
杜学军 副总经理 2015年6月至2018年6月
沈剑飞 副总经理 2015年6月至2018年6月
张煜 财务总监 2015年6月至2018年6月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智能自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中层管理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智能自控的规范运作水平。
培训情况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17年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杨洋 卞建光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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