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场:独立董事关于继续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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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独立董事关于继续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继续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继续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继续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继续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一、在召开会议之前我们对继续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沟通,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符合公司经营业务规划及长远战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连向阳、万解秋、张祥建
2017年 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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