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沈机: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沈阳机床
摘要:沈阳机床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前,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资料。根据《 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前,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资料。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新增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独董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已事前向本人提交了有关资料,本人在审阅有关文件的同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讨论。我们认为,公司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对 2017 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这些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业务经营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交易定价主要根据市场价来确定,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及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关于聘任副总裁、财务总监的独董意见
我们认真审查了周霞女士个人履历、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及身体状况等个人相关情况,判定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未发现上述人员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公司聘任上述人员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总经理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同意公司聘任周霞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钟田丽 张黎明 李卓
二�一七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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