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药:关于向湖南金圣达空中医院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海南海药
摘要: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17-115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湖南金圣达空中医院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17-115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湖南金圣达空中医院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海药”)拟向参股公司湖南金圣达空中医院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圣达”)提供借款,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金圣达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原股东以每元注册资本1元的价格向金圣达增
资2000万元,本次增资按股权比例计算,公司对应增资金额为500万元。经公
司与其他股东协商一致,本次借款如金圣达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超过(含)
500万元时,该借款无条件转为对金圣达增资500万元,增资价格为每元注册资
本1元;如金圣达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低于500万元,审计报告出具后两
个月内,海南海药可选择转股或者将借款确定为期限3年(自确定之日起算)的
债权,若确定为债权,金圣达上述借款自借款到账之日起按年化 8%计付资金使
用费,按年支付,直至转股完成或清偿之日终止。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海南海药于2017年12月4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8票同
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湖南金圣达空中医院信
息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联董事任荣波先生回避表决。
因公司副董事长任荣波先生担任金圣达公司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上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名称:湖南金圣达空中医院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曾秋桥
3、注册资本:4500万元
4、成立时间: 2013年5月20日
5、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松路与麓泉路交汇处延农大楼14楼14-G086
房
6、经营范围: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临床检验服务;营养健康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网络技术的研发;软件开发;电子产品研发;电子产品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制造、批发;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的生产;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的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1126.76 25.04%
曾秋桥 1376.75 30.59%
王雅平 841.26 18.7%
李月红 450.00 10%
谭芙蓉等9位自然人股东 705.23 15.67%
合计 4500 100%
8、金圣达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17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48,662,182.18 45,181,826.12
负债总额 19,390,996.82 8,537,923.63
净资产 29,271,185.36 36,643,902.49
2017年1-9月(未经审计) 2016年(经审计)
营业收入 11,882,996.16 8,242,230.42
利润总额 -7,372,717.13 -9,221,125.38
净利润 -7,372,717.13 -9,221,125.38
9、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股25.04%,公司副董事长任荣波先生为
金圣达的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三)项规
定之情形,金圣达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一)甲方(借款人):湖南金圣达空中医院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出借人):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担保方):曾秋桥
(二)若甲方2018年度净利润超过(含)人民币500万元时(以《审计报
告》为准),该借款无条件转为乙方对甲方的增资,增资价格为每元注册资本 1
元,即500万元借款转为甲方500万元注册资本;协议各方应当配合甲方在《审
计报告》出具后1个月内办理完相应的增资扩股工商登记手续,增资后甲方的注
册资本为6500万元,乙方的出资为1626.76万元,乙方持股比例为25.03%。
(三)若甲方2018年经审计净利润低于500万元,乙方可选择转股或者将
借款确定为期限为 3 年(自确定之日起算)的债权,前述两种方式,乙方须在
2018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两个月内明确其一。
若确定为债权,乙方上述借款自借款到账之日起按年化8%计付资金使用费,
按年支付,直至转股完成或清偿之日终止。
(四)本协议项下借款由曾秋桥先生以自有资产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提供担保,担保应在满足下述任1种情形时解除:1、《审计报告》确定甲方2018年净利润超过(含)500万元;2、经乙方确定上述借款转为增资;3、上述借款本息归还完毕。
(五)本协议各方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对参股公司金圣达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金圣达专门从事远程医疗服务、健康管理服务,出于公司互联网健康医疗领域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时考虑到金圣达目前处于发展期,需要一定的资金。根据目前金圣达的运营模式及经营情况,公司认为其具有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
本次交易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
本次公司对金圣达提供借款,金圣达其他股东未进行同比例的借款,但部分股东同时进行了增资,增资总金额为1500万元。为了保障公司的利益,金圣达大股东曾秋桥对本次财务资助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同时公司承诺在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对参股公司金圣达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意见,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参股公司金圣达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为了保障公司的利益,金圣达大股东曾秋桥对本次财务资助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
本次交易提交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任荣波先生对该事项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上述交易事项。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未发生关联交易。
七、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共计人民币2500万元(含本次财
务资助,资助的对象均为参股公司),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46%。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未及时清偿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目录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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