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环保: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来源:中原环保
摘要: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17-63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
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17-63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对外发展资金需要,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资金成本,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5年期中期票据。
公司于2017年12月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一、本次发行基本方案
发行人: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报注册金额:20 亿元人民币,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发行期限:5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交
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分期择机发行;
发行利率:预计票面利率4.7%-5.7%之间,实际发行利率根
据银行间市场供求关系确定;
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重点项目建设等符合规定的用途。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本次中期票据的顺利发行,授权经理层办理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分期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签署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法律文件;
3、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市场条件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中期票据的发行工作;4、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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