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草生态: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来源:蒙草抗旱
摘要:证券代码:300355 证券简称:蒙草生态 公告编号:(2017)200号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证券代码:300355 证券简称:蒙草生态 公告编号:(2017)200号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4日接到控股股东王召明先生的通知,其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0,365,566股,根据2017年7月15日披露的 《关于董事、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2号), 2017年10月1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7-153 号),控股股东王召明及股东王秀玲、焦果珊通 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合计 24,877,725 股,累积减持股份比例为1.61%,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
(元/股) (股) 本比例
王召明 大宗交易 2017年12月1日 11.48 10,365,566 0.6461%
2016年9月7日 10.89 1,500,000 0.1496%
2017年9月6日 11.26 719,959 0.0449%
2017年9月12日 11.11 250,000 0.0156%
2017年9月13日 11.37 5,625,900 0.3507%
王秀玲 集中竞价 2017年9月21日 11.85 570,000 0.0355%
2017年10月27日 14.44 350,000 0.0218%
2017年10月31日 14.02 30,000 0.0019%
2017年11月2日 14.05 210,000 0.0131%
2017年11月6日 12.87 140,000 0.0087%
2017年11月7日 12.61 90,000 0.0056%
2017年10月27日 14.35 1,650,000 0.1029%
焦果珊 集中竞价 2017年11月6日 12.93 2,000,000 0.1247%
2017年11月7日 12.65 600,000 0.0374%
2017年12月1日 13.17 776,300 0.0484%
合计 24,877,725 1.61%
注:减持均价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股东王秀玲2016年9月7日减持
1,500,000股,按照公司当时总股本1,002,651,301股为基数计算,减持比例为
0.1496%。股东王召明、焦果珊、王秀玲2017年至今累计减持23,377,725股,
按照现在总股本1,604,242,081股计算,减持比例为1.46%,故上述股东累计数
量为24,877,725股,减持比例为1.61%。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83,009,088 23.87% 372,643,522 23.23%
王召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5,752,272 5.97% 85,386,706 5.32%
高管锁定股 287,256,816 17.91% 287,256,816 17.91%
合计持有股份 32,743,680 2.04% 24,757,821 1.54%
王秀玲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185,920 0.51% 200,061 0.01%
高管锁定股 24,557,760 1.53% 24,557,760 1.53%
合计持有股份 52,715,520 3.29% 47,689,220 2.97%
焦果珊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178,880 0.82% 8,115,080 0.50%
高管锁定股 39,536,640 2.46% 39,574,140 2.47%
注:王秀玲于2016年9月7日减持1,500,000股后持股数为20,464,800股,
公司于2017年6月16日实施完毕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股东王秀玲持股数由
20,464,800股变更为32,743,680股。
三、其他事项说明
1、股东王秀玲女士为控股股东王召明的妹妹,股东焦果珊女士为控股股东王召明的嫂子。
2、公司控股股东及股东王秀玲、焦果珊,本次减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经披露了股 份减持计划公告。上述股东承诺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 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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