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电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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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 证券代码: 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 2017-138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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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 2017-138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2、 2017 年 12 月 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 公司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实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
4、参与表决的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
《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收购石家庄世磊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了《 关于收购石家庄
世磊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现金1元人民
币收购河北苏明电力销售有限公司所持石家庄世磊新能源开发有限
公司51%股权及其衍生权益,并按注册资本金履行出资义务(即公司
出资510万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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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收购石家庄
世磊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51%股权的公告》( 2017-139)。
(二) 关于拟以增资方式持有万年县上城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95%股权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 关于拟以增资
方式持有万年县上城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95%股权的议案》, 同意在
万年县上城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将注册资本金由 100 万元增加到
4,472.4 万元时,公司认缴增资款 4,248.78 万元,取得万年县上城新
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95%股权及其衍生权益,增资款项根据工程实际建
设需要与合作方同时同比例逐步注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以增资方式
持有万年县上城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95%股权的公告》( 2017-140)
(三) 关于拟以增资方式持有山东爱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95%
股权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 关于拟以增资
方式持有山东爱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95%股权的议案》, 同意在山东
爱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将注册资本金由 300万元增加到 6,000 万元时,
公司认缴增资款 5,700 万元, 取得山东爱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95%股
权及其衍生权益,增资款项根据实际建设需要逐步注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以增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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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山东爱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95%股权的公告》( 2017-141)
(四) 关于收购松原市上元新能源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 关于收购松原
市上元新能源有限公司 70%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现金 1,400 万
元人民币取得北京两吉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松原市上元新能源
有限公司 70%股权及其衍生权益。根据松原市上元新能源有限公司生
产运营实际需要,股东各方同时同比例逐步注入注册资本金。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收购松原市
上元新能源有限公司 70%股权的公告》( 2017-142 号)。
(五) 关于拟由余江县长浦新电能源有限公司向余江县新阳新
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了《 关于拟由余江县
长浦新电能源有限公司向余江县新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余江县长浦新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余江长浦公司”,公司持有其95%股权)向其全资子公司――余江县
新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余江新阳公司”)增资9,064万元,用
于投资建设江西余江50MWp农光互补光伏项目。增资完成后,余江
新阳公司注册资本金由100万元增加至9,164万元,并按照项目投资建
设进度资金需求逐步注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由余江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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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新电能源有限公司向余江县新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 2017-143)
(六)关于拟由广州科合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向合肥中辉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了《 关于拟由广州科
合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向合肥中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
意公司控股子公司―― 广州科合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
科合公司”,公司持有其95%股权)向其全资子公司――合肥中辉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中辉公司”)增资3,378万元,用于投
资建设安徽长丰2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增资完成后,合肥
中辉公司注册资本金由150万元增加至3,528万元, 并按照项目投资建
设进度资金需求逐步注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由广州科合
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向合肥中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 2017-144)
(七)关于拟由合肥卓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漳浦阳光浦照新能
源发电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 关于拟由合肥
卓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漳浦阳光浦照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增资的
议案》 ,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卓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合肥卓普公司”, 公司持有其 70%股权)向其全资子公司――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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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阳光浦照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浦照公司”)增资
5,167 万元,用于投资建设福建漳浦 30MWp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增资完成后,阳光浦照公司注册资本金由 100 万元增加至 5,267 万元,
并按照项目投资建设进度资金需求逐步注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由合肥卓普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漳浦阳光浦照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 2017-145)
(八) 关于拟向吉林省富邦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 关于拟向吉林
省富邦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
――吉林省富邦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富邦公司”,
公司持有其 70%股权)注册资本金由 1,000 万元增加至 2,410 万元,
吉林富邦公司双方股东同意同比例同时增资,其中公司按 70%持股比
例向吉林富邦公司新增出资 987 万元。 增资完成后, 吉林富邦公司履
行对其全资子公司――前郭县富邦能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的出资义
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向吉林省富
邦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2017-146)
(九) 关于拟投资建设江西九江新洲48兆瓦风电项目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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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江新洲48兆瓦风电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
西中电投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51%股权) 投资建设江西
九江新洲48兆瓦风电项目, 工程总投资40,325.02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投资建设江
西九江新洲 48 兆瓦风电项目的公告》( 2017-147)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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