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化工: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江山化工
摘要: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江山化工 编号:2017-108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江山化工 编号:2017-108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17年12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
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12月18日(星期一)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2月17日―2017年12月18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
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17日15:
00至2017年12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12月12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
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杭州市延安路595号浙江大酒店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议案
序号 提案内容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2017年10月26日)
2 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3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4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2017年12月1日)
5 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6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特别说明:①提案2、6、7项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
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议案1-4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②提案6、7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对非独立董事、监事进行分别选举,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非独立董事、监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
(二)提案具体内容
提案1经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
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提案2-6经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0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提案7经公司七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0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在 2017年12
月14日16:3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17年12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
30。
3.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江山市景星东路38号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宏、白丽
电话:0570-4057919
传真:0570-4057346
地址:浙江省江山市景星东路38号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
编324100)
2.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61
2.投票简称:江化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2017年10月26日) √
2.00 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
3.00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4.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2017年12月1日) √
5.00 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累计投票议案
6.00 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6.01 选举邵文年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
6.02 选举吴伟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
7.00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1)人
7.01 选举沈安先生为公司监事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①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1-5,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② 对于累计投票的提案6、提案7,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
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所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对应的申报股数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
对候选人C投X3票 X3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提案6、提案7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Ⅰ.选举非独立董事2名(如提案6,有2位候选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
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
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Ⅱ.选举监事(如提案7,有1位候选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2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2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
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江山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 “√”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 处理)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同 反弃
编码 的栏目可意 对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2017年 10 √
月26日)
2.00 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
3.00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4.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2017年 12 √
月1日)
5.00 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累计投票议案
6.00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人
6.01 选举邵文年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
6.02 选举吴伟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
7.00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1)人
7.01 选举沈安先生为公司监事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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