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冠电气: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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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300510 股票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17-153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证券代码:300510 股票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17-153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冠电气”)于2017
年12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882 号)。中国证监
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对相关问题逐项落实后以公告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书面回复意见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相关问题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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