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灿光电:关于高管变更的公告
来源:华灿光电
摘要:证券代码:300323 证券简称:华灿光电 公告编号:2017-171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证券代码:300323 证券简称:华灿光电 公告编号:2017-171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韩继东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韩继东先生因身体健康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的职务,辞任后在公司担任项目总监。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韩继东先生辞去财务总监的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在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暂由公司董事长俞信华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截至本公告日,韩继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217,000股,此股份为公司2017年实施股权激励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其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应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韩继东先生原定任期为 2017年 5月 31 日至
2020年 5月 30 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董监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三)《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公司及董事会对韩继东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董事长俞信华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审核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同意聘任蒋瑞翔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网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一日
蒋瑞翔先生个人简历:
蒋瑞翔,男,198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西理工
大学会计学专业,获学士学位。会计师职称,英国剑桥大学财务总监执业证书。
2007年3月至2010年7月在苏州华美电器有限公司任会计部部长;2010年8
月至2017年10月在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财务经理、财务总监。
蒋瑞翔先生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及其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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