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228:*ST昌九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昌九生化
摘要: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一七年十二月八日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8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一七年十二月八日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8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17年12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17年12月8日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8号亚洲大酒店二楼锦和厅。
召集 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 人:董事长姬连强先生。
参加人员:符合条件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与其他相关人员。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有关事项
1、介绍参加股东大会人员:股东、董事、监事、高管、见证律师与其他相关人员。
2、由见证律师宣布参加股东大会股东代表授权委托书是否有效。
3、宣布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所持股份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董事会秘书宣读本次股东大会须知
四、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五、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发言
六、主持人提请现场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书面表决,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七、主持人指定计票员计票,邀请1-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由见证律师、
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八、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宣读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签署有关文件、主持人宣布会议
结束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须知。
一、股东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会议人员应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行使法定权利并履行法定职责。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在会议召开前十分钟向大会秘书处办理签到登记手续。
五、股东(或其授权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要求发言的,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十分钟向大会秘书处进行发言登记,大会秘书处将按股东发言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安排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发言。
六、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和所持公司股份数,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应在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有直接关系的范围内展开发言,发言应言简意赅。超出议案范围,欲向公司了解某些方面具体情况的,应在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应认真负责地回答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提出的问题,回答问题时间不超过十分钟。
七、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或其授权代表)不得发言。
八、大会召开期间,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九、会议的表决方式
1、出席此次会议的股东及其代表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参会股东授权代表表决时,须持有效授权委托书。
2、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在大会主持人安排下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
4、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若已进行会议登记并领取表决票,但未进行投票表决,则视为该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动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的表决权在统计表决结果时作弃权处理。
5、本次会议设监票、计票员,分别由见证律师、1-2名股东(或其授权代表)代表和一名监事担任。监票、计票员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核实,并在《表决票汇总表》上签名。
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如下,请予审议: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考虑到大华所的相关人员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为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结合公司客观实际情况以及战略发展需求,经2017年11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拟不再聘任大华所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拟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所”)为公司 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前通知了大华所并与其进行了沟通,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对大华所多年来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和诚挚敬意!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概况
中兴所是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独立执业机构。中兴所在天津、上海、山东、山西、吉林、湖北、深圳、广东、重庆、江西、珠海、郑州、四川、甘肃、浙江、贵州、新疆等省市设有35家分支机构,并与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组成中联光华集团,为企业提供审计、税务咨询、工程造价咨询、上市资产评估等综合服务,是国内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秀中介服务机构。中兴所现有从业人员2100名,其中注册会计师889名、国际注册管理咨询师10名,158人次具有资深教授、副教授、高级会计师、高级工程师、高级税务师、高级管理咨询师等职称或专业资格,汇集了会计、审计、证券期货、资产评估、税务、金融、工程、经济管理等各类专业人才,是一支专业技术过硬、团结和谐、充满朝气和活力的执业队伍。中兴所2016年业务总收入8.5亿元,是全国20强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对中兴所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的判断,拟聘任中兴所担任公司 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对拟聘任中兴所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后认为:中兴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及内控进行审计,同意拟聘任中兴所为公司2017年度会计事务所,开展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地审阅了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中兴所相关资料后认为:中兴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及内控进行审计。聘任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同意公司董事会拟聘任中兴所为公司 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现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17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
敬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审议。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八日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票
股东名称: 股东账号:
代表股份:持 股 占总股本: %
序 议 题 同 弃 反
号 意 权 对
1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备注:
说明:在选择项内划“√”,在备注栏陈述“弃权”或“反对”理由。
股东代表签字(盖章):
二○一七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2月8日召
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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