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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信旅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提示性公告  

摘要: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众信旅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众信转债” 或“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973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发行公告已刊登在 2017年 11月 29 日的《证券时报》。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现将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提示如下:

    1、本次共发行人民币 7 亿元众信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7,000,000张,按面值发行。

    2、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30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配售比例约为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的

99.9996%。本次可转债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

    3、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30日)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众信旅游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0.8359 元可转债

的比例,并按 100 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本次发行向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采用网

上配售,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2707”,配售简称为“众信配债”。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发行人现有A股股本837,417,120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A股

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6,999,969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99.9996%。

    网上配售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或“登记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1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为1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4、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7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2.1亿元。    5、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申购,申购代码为“072707”,申购简称为“众信发债”。每个账户最小申购数量 10张(1,000元),每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0张的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1万张(100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

    6、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11月30日(T-1日),

该日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均可参加优先配售。

    7、发行时间: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17年12月1日(T

日)。

    8、本次发行的众信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众信转债上市首日即可交易。

    9、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证券代码为“128022”,债券简称“众信转债”。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2017年12月1日

(T 日)9:15―11:30,13:00―15:00。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

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A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0.8359元可转债的

比例,并按100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原股东持有的“众信旅游”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证券营业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配股业务指引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

    二、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在申购日2017年12月1日(T日)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

常交易时间,即 9:15―11:30,13:00―15:00,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发行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的方式相同。

    申购日当日,网上投资者不需缴纳资金。

    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深交所交易系统主机自动按每1手(10张,1,000元)确定一个申购号,并按顺序排号,而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每一个中签号码可以认购1手众信转债。网上投资者应根据2017年12月 5 日(T+2 日)公布的中签结果,确保其资金账户在该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三、中止发行安排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四、包销安排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7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2.1亿元。

    五、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1、发行人: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路8号西2门01号

    电 话:010-64489903

    联系 人:王锋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2号丰铭国际大厦A座6层

    电 话:010-56839505、021-38966571

    联系 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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