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印务: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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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西安环球印务股份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2017年11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一、《关于常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关于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常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二、《关于制订公司
的议案》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薪酬绩效考核实施细则》是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及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标准制订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独立董事: 张明禹 冯均科 宋林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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