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621:华鑫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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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17-077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17-077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
年11月30日上午在上海市宛平南路8号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17年11
月27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
董事7人。公司独立董事俞丽萍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公司独立董
事胡鸿高先生出席,并对会议所列议案代为行使同意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监事奚志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小庆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出售金领之都 A 区部分房地产的议
案》:为集中资源发展公司的证券相关业务,有效提升公司证券业务的规模与综合竞争力,公司拟将所持有的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1000号的金领之都A区153,292.97平方米的房地产转让给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子公司。
公司本次转让金领之都A区部分房地产属于公司经营性行为。公司董事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房地产交易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应的文件、协议和办理有关手续。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拟转让的房地产系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1000号的“金领之都A
区”13号楼、14号楼、20号楼、22号楼、23号楼、24号楼、26号楼、28号楼、
29号楼、30号楼、31号楼、42号楼、43号楼、44号楼、45号楼、46号楼、50
号楼、51号楼、52号楼、53号楼、54号楼、55号楼、56号楼房屋,合计建筑
面积153,292.97平方米。
上述交易是否最终成功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公司将根据有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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