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股份: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来源:中环股份
摘要: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17-151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17-151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于2017年11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7
年11月28日下午两点在天津赛象酒店会议室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50人,代表公司股份1,063,846,042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40.23%。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48人,代表
公司股份46,022,3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4%。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管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058,241,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32%;
反对5,486,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57%;
弃权117,8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0,418,135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7.8229%;反对5,486,344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210%;弃权117,855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1%。
2、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可再生能源太阳能电池用单晶硅材料产业化工程四期改造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058,160,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56%;
反对5,412,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88%;
弃权273,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0,336,935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7.6464%;反对5,412,344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603%;弃权273,055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33%。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7年-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058,113,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12%;
反对5,459,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32%;
弃权273,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0,289,835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7.5441%;反对5,459,444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626%;弃权273,055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33%。
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
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056,822,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98%;
反对6,750,9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46%;
弃权273,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8,998,343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4.7379%;反对6,750,936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688%;弃权273,055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33%。
5、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058,106,0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04%;
反对5,466,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39%;
弃权273,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0,282,335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7.5278%;反对5,466,944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789%;弃权273,055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33%。
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非独立董事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沈浩平先生、张太金先生、张雄伟先生、秦玉茂先生、安艳清女士、张长旭女士、高树良先生7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
(1)选举沈浩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058,157,00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4652%,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40,333,295票,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7.6385%。
(2)选举张太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058,118,19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4616%,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40,294,482票,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7.5542%。
(3)选举张雄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058,138,19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4635%,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40,314,483票,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7.5976%。
(4)选举秦玉茂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058,138,13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4635%,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 40,314,423票,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7.5975%。
(5)选举安艳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058,104,79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4603%,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40,281,083票,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7.5251%。
(6)选举张长旭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058,125,895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4623%,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40,302,187票,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7.5709%。
(7)选举高树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058,160,99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4656%,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40,337,288票,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7.6472%。
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周红女士、毕晓方女士、张波先生、陈荣玲先生4人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
(1)选举周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058,165,09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466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40,341,385票,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7.6561%。
(2)选举毕晓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058,104,995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4603%,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40,281,287票,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7.5255%。
(3)选举张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058,138,59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4635%,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40,314,882票,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7.5985%。
(4)选举陈荣玲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058,131,99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4629%,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40,308,283票,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7.5842%。
8、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盛克发先生、周�|先生2人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与
职工监事王学勤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
(1)选举盛克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058,157,598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4653%,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40,333,890票,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7.6398%。
(2)选举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1,058,171,589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4666%,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选举票数为40,347,881票,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7.6702%。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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