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铁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ST春晖
摘要: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以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以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该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其全资孙公司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通达设备”)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拟为亚通达设备最高本金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60%。亚通达设备是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本次担保融资,可以满足亚通达设备因正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亚通达设备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外担保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上述对外担保。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王泰文) (祝丽玮) (袁坚刚)
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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