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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盈精密: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管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17-102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管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17-102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管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奇星先生,董事、总经理陈苗圃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胡宇龙先生,拟自2017年11月27日起的20个交易日内,以不超过人民币37元/股的价格,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A 股股票80-1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9%-0.11%)。

    ●风险提示:本次增持存在因公司股价持续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盈精密”)于2017年11月25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通知:鉴于近日公司股票价格大幅下跌,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内在价值的认可,计划自2017年11月27日起20个交易日内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相关情况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奇星先生,董事、总经理陈苗圃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胡宇龙先生。

    2、此次计划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

   姓名                已持有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            2,224,000                     0.24

  陈奇星

               间接持股           388,316,759                   42.73

  陈苗圃                      105,600                              0.01

  胡宇龙                         0                                   -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鉴于近日公司股票价格大幅下跌,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发展前景及战略规划的认同,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股东与管理者的利益趋同,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以更好地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股票;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80-1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9%-0.11%);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7元/股;

    6、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7年11月27日起20个交易日内;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增持主体自有及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存在因公司股价持续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3、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增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4、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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