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美集团:关于臻乔时装转让方购买公司股票的公告
来源:浩宁达
摘要: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臻乔时装转让方购买公司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17-139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臻乔时装转让方购买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臻乔时装转让方购买公司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17-139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臻乔时装转让方购买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赫美集团”)于 2017
年10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和2017年11月13
日召开的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资产的
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赫美商业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深圳臻乔时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臻乔时装”)、彩虹现代商贸(深圳)有限公司、盈彩拓展商贸(深圳)有限公司及彩虹现代商贸有限公司四家公司(合称“标的公司”)各 8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各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股权收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年 10月 16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20)。
《股权收购协议》约定,臻乔时装转让方权星商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权星商业”)在收到第一笔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3亿元后6个月内,权星商业或其另行指定的主体(合称“相关持股主体”)应当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的赫美集团股票(以下简称“总购入股票”)。
上述股票在标的公司2018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相关持股主体可对不
超过总购入股票的30%进行包括出售在内的处置;在标的公司2019年度专项审
计报告出具后,相关持股主体可对总购入股票累计不超过 60%的股票进行处置;
在标的公司2020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且业绩达标或者乙方已经予以现金补偿
后,相关持股主体可自由处置全部总购入股票。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臻乔时装转让方购买公司股票的公告
权星商业已于2017年11月24日开始购买公司股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已成交183,700股:成交均价为26.52元/股,成交金额为4,871,763元。
未来,权星商业将依照《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继续购买公司股票。公司将根据股票购买情况及时披露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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