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908:牧高笛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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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目录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3 会议须知......4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5 牧高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目录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3
会议须知......4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5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1月30日下午 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1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地点:宁波市江东北路475号和丰创意广场意庭楼14楼公司会议
室
三、主持人:陆暾华
四、股东及参会人员签到
五、宣布大会参加人数、代表股数、会议有效。介绍会议出席人员,介绍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和会议注意事项。
六、提议监票人、计票人与记录人
七、股东逐条审议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八、现场投票表决及股东发言
九、监票人、计票人统计现场表决情况,中场休息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十、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一、签署、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现场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见证意见
十三、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会议须知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7年11月
30日下午13:30在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为维护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望全体参会人员遵守执行:
1、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当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2、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及股东代表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以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3、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有发言意向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报道时向工作人员登记,由主持人视会议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发言,并安排公司有关人员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建议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三分钟。
4、本次大会表决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1项议案。
6、本次大会由一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参加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总监票人公布表决结果。
7、本次大会由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
8、保持会场安静和整洁,请将移动电话调至振动档或静音,会场内请勿吸烟。
9、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和拍照。
感谢您的配合!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30日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近期收到童文丽女士的辞职报告,其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务,其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经审议,监事会同意选举华亚君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个人简历
华亚君:女,1982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1年 07月
毕业于宁波市财政税务学院会计专业;2008年 01 月毕业于宁波工程学院人力
资源管理专业。2001年 7 月至 2005年 7 月,任浙江利时集团薪酬福利员;
2005年 8 月至 2009年 3 月,任华茂集团人事主管;2009年 4 月至 2010年
10 月,任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招聘专员;2010年 10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宁波博洋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加盟总监助理;2012年 4 月至 2017年
4 月,任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人资中心主管;2017年 4 月至今任
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
截至目前,华亚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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