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138:海量数据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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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 证券代码: 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 2017-056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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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 2017-056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针对公司2017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
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备案。
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0月31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首
次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
计划草案首次公告前六个月内( 2017年4月30日至2017年10月30日) 买卖公司股
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
公司”) 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 2017 年 4 月 30 日
至 2017 年 10 月 30 日)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上海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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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 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 2017 年 11 月 15 日出具的《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
持股及买卖变动证明》,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布日前六个月( 2017 年 4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0 月 30 日),除下列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上述期间内不
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前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买卖日期 买卖方向 变更股数(股)
1 王娇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017/8/29 买入 200
三、 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是否涉及内幕交易的核查
公司根据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记录,结合公司筹划并实施本次激励
计划的相关进程,对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核查。经核查:
1、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内部保密制度,
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2、本次激励计划系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办公室等负责
方案的讨论和制订,并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进行审
议。公司已将本次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
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
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3、经核查,上表所示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时间期间为2017
年8月29日,其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
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
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
其买卖公司股票,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发出之前未通过任何途径
获悉本人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四、 结论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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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
泄露公司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所有核查对象的
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
为。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持
股及买卖变动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持有变更信息(沪市)》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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