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风塑业: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国风塑业
摘要:1 股票简称:国风塑业 股票代码: 000859 编号: 2017-046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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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国风塑业 股票代码: 000859 编号: 2017-046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11 月 16 日下午 2: 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1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3:00 至 2017 年 11 月 16 日下午 3: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第一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黄琼宜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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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出席的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
股份 183,995,19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4.88%。其中:通过现
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83,399,69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4.8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595,50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08%。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
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942,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2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347,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
股份 595,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8%。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17 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3,399,6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68%;反对 59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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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律师姓名: 卢贤榕、 熊丽蓉
天禾律师结论意见:国风塑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和《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国风塑业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皖天律证字第 428 号《关
于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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