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金投股票
资讯中心
股票新闻 股市公告 新股 融资融券 新三板 创业板 个股 大盘 大盘分析 监管 证券公司 权证 股票基金 股票图片新闻 股票那点事儿 滚动新闻
股民学校
股票入门 技术分析 基本面分析 专题 股票视频 选股看股 止损追涨 实战技法 线图分析 股票书籍 炒股心得 股票术语 新股知识 看盘要诀 经验指导 大师理论 心理战术
证券公司
股票开户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档案
软件工具
股票分析软件 股票交易软件 手机股票软件 股票收益计算器 股票市盈率计算器 模拟炒股 股票卖出手续费计算器
股市行情
上证指数 深证成指 全球股市 亚洲股市 欧洲股市 澳洲股市 非洲股市 美洲股市 大盘 新三板行情
股票数据
新三板数据 新三板挂牌 新三板做市 新三板增发 新三板分红 三板研报 新三板投资明细 VC/PE机构投资明细 新股数据 新股申购 新股日历 新股上会 增发新股 配股 新股研报
交易所
上交所 深交所 上交所公告 深交所公告 上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深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意见反馈

中航地产: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2017-79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2017-79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1月14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3日至11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4日上

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

月13日下午15:00至11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7日

    4、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63号飞亚达大厦西座6楼第五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石正林先生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46人,代表

股份293,002,4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66,961,416的43.9310%。其中: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 289,441,1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66,961,416的43.397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9人,代表股份3,561,312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666,961,416的0.5340%。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及股东代理人共44人,代表股份6,409,2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66,961,416的0.961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中航城置业(上海)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292,991,79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3%),10,7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

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6,398,59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的99.8331%),10,7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的0.1669%),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饶春博律师、董楚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股东大会全套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查看该公司其他公告>>
条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