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地产: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中航地产
摘要: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2017-79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2017-79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1月14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3日至11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4日上
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
月13日下午15:00至11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7日
4、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63号飞亚达大厦西座6楼第五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石正林先生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46人,代表
股份293,002,4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66,961,416的43.9310%。其中: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 289,441,1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66,961,416的43.397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9人,代表股份3,561,312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666,961,416的0.5340%。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及股东代理人共44人,代表股份6,409,2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66,961,416的0.961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中航城置业(上海)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292,991,79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3%),10,7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
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6,398,596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的99.8331%),10,7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的0.1669%),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饶春博律师、董楚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股东大会全套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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