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装备: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冀东装备
摘要: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17-67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
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17-67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1月9日 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9日(星期四)9:30-11:30,13:00-15:00(股票交易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8日(星期三)15:00至2017年11月9日(星期四)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林荫路233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刘文彦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数量82,949,9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418%。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82,948,4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5412%。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4.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
(二)表决结果
议案1:审议公司《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4,848,422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9%;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审议《关于补选刘振彪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82,949,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3:审议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82,949,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审议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82,949,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5:审议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82,949,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征、王莹。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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