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548:深高速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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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深高速 ”、“公司”、“本公司”)将公司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高速”、“公司”、“本公司”)将公司截至2017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公司2006年9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
公司2006年11月3日召开的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06年度第二次
H股临时股东大会、2006年第二次内资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15号文核准,公司于2007年10月9日公开
发行了150,000.00万元(1,500.00万张)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以下简称“分离交易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00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
15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券商及其他中介机构)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45,869.6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07年10月15日汇入深高速专项存储账
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账户号:41000500040010679),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10月16日对此出具了验资报告。
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附带的认股权证最终有70,326份成功行权,共募集资
金净额93.0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09年10月30日汇入深高速在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的人民币结算账户,账户号:
41000500040023250。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于2009年11月
4日对此出具了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 专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7年9月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银行帐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 41000500040010679 1,458,696,754.10 0 已销户
市分行营业部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 41000500040023250 930,412.98 0 已销户
市分行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45,962.7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45,962.7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2007年:145,869.68
2009年:93.04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
实际投 达到
资金额 预定
序 承诺投 实际投 募集前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 与募集 可使
号 资项目 资项目 承诺投 投资金额 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额 后承诺 用状
资金额 投资金 态日
额的差 期
额
深圳市 深圳市
南头至 南头至 不超过
光明高 光明高 2008.0
1 30亿元 145,962.72 145,962.72 145,962.72 145,962.72 145,962.72 0
速公路 速公路 1.26
项目 项目
合 不超过
计 30亿元 145,962.72 145,962.72 145,962.72 145,962.72 145,962.72 0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按照分离交易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公司通过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发行可以募集 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分离交易可转债发行完成后,预计附送的认 股权证行权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深高速本次发行分离交易可 转债预计募集资金总量不超过300,000.00万元,拟全部投资于深圳市南头至光明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南光高速项目”)。
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总额15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145,869.68万元。分离交易可转债发行完成后,附送的认股权证最
终仅有小部分行权,募集资金净额93.04万元。因此,深高速本次发行分离交易
可转债合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5,962.72万元,全部投资于南光高速项目。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和置换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 截止日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目 投资项 承诺 截止日累 是否达
项目 目累计 效益 计实现效 到预计
序号 名称 产能利 2014 2015 2016 益 收益
用率
1 南光 - - 10,103.61 10,272.55 11,744.98 69,669.73 -
高速
合计 10,103.61 10,272.55 11,744.98 69,669.73 -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单独核算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
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对收益进行承诺。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未用于认购股份。
五、其他差异说明
不适用。
六、结论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照法规规定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投资、变更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编制的。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之盖章页)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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