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52:浙江广厦关于第二大股东股权变动的进展公告
来源:浙江广厦
摘要: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7-054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股权变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7-054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股权变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发布第二大股东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厦建设”)所持公司股份减少3,795,131股的公告,经核实,此次变动系因司法划转形成。
2、本次司法划转涉及案件已执行完毕,广厦建设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因该案件继续被划转的风险。
3、广厦建设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存在质押、冻结及轮候冻结的情形,如果未得到妥善处理,或者未来有新的案件发生,有可能造成其持有的股权发生变动。
一、本次变动及核实情况
公司于2017年11月2日发布公告,第二大股东广厦建设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发生变动,减少3,795,131股,具体情况待广厦建设核实后进一步披露,详见公
告临2017-051。
经广厦建设核实并书面告知,上述3,795,131股无限售流通股于近日被安徽
省合肥市蜀山区法院执行司法划转,具体原因如下:广厦建设下属分公司广厦建设安徽分公司与安徽省技术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告广厦建设安徽分公司未能按约履行建设工程材料款合同付款义务,导致广厦建设持有的公司65,255,6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于2016年7月13日被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法院申请轮候冻结,详情见公司于2016年7月15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广厦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股权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53)。
其后,由于原被告双方多次磋商未能达成和解方案,根据法院对该案做出的二审判决及原告方要求,广厦建设需支付案件涉及的货款、违约金等共计约1800
万元,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法院于 2017年10月17日对广厦建设持有的本公司
3,795,131股无限售流通股进行了司法划转。
司法划转完成后,上述案件已执行完毕,广厦建设所持本公司股权不存在因该案件继续被划转的风险。
二、其他股权相关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广厦建设被质押(冻结)股份为57,160,519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6.56%,占其持股总数的100%,其中质押20,000,000股,冻结37,160,519
股,轮候冻结57,160,519股。经向广厦建设了解,上述冻结均系其经营过程中
产生的工程建设项目材料款诉讼案件所形成,目前广厦建设正在积极与原诉方进行沟通,力争达成和解,争取尽快解除相关司法冻结。
广厦建设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控股”)的控股子公司。广厦控股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26,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43%,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广厦建设的持股变动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广厦建设所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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