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井贡酒: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古井贡酒
摘要: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查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了解有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古井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该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没有发现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与古井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王高、宋书玉、杜杰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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