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健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天健集团
摘要: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17-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17-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0日上午10: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17日以书面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
会议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公司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三季报全文于2017年10月24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季报正文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2017年度公司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
支付报酬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事务所”)是一家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的专业服务机构,总部设在北京,在全国设有40家分所。瑞华事务所在担任2013年-2016年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瑞华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支
付其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酬为人民币105万元/年,内控审计报酬为人民币37
万元/年。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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