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普信:独立董事关于补充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来源:诺普信
摘要:深圳 诺普信 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补充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临时)审议的关于补充公司2017年度日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补充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临时)审议的关于补充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补充的2017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交易定价原则为执行市场价,定价公允、合理, 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以下空白)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补充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孙叔宝 刘成敏 孔祥云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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