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宝科技:关于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来源:硅宝科技
摘要:证券代码:300019 证券简称:硅宝科技 公告编号:2017-073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李步春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17-073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李步春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13,76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16%)的副董事长兼总裁李步春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00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0.91%)。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李步春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职务 持股总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股)
李步春 副董事长、总裁 13,760,000 4.16% 3,440,00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安排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份等。
3、减持数量、比例及方式: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不超过)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减持方式
李步春 3,000,000股 0.91%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备注:若减持计划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时间区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6、李步春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除前述承诺外,李步春先生承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 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前述转让比例的限制。在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人员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李步春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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