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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关于新增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17-129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公司、本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17-129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公司、本公司、恒逸石化    指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逸盛大化                     指    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

    恒逸国际                     指    恒逸实业国际有限公司

    PX                            指    对二甲苯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于2017年1

月18日披露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03),于2017年8月8日披露了《关于调整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8),对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

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披露和调整。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需对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调整如下:

    新增恒逸国际向逸盛大化销售PX原料的关联交易事项

    为充分利用控股子公司恒逸国际在PX原料采购上的采购优势并拓宽恒逸国

际PX销售渠道,进而提升恒逸国际今后相关产品的经营水平,公司控股子公司

恒逸国际将向逸盛大化销售PX原料。

    由于公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恒逸国际拟与逸盛大化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签订PX商品购销协议。

    1、2017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新增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关联董事方贤水先生对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涉及的同一关联人或同一交易标的累计调整或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仅需提交董事会审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17年度公司新增关联交易事项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披   2016年度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全年合同签  露日已       (经审计)

  类别      关联人   易内容  定价原则  订金额或预  发生金   发生   占同类交易

                                            计金额      额     金额   金额比例

向关联人    逸盛大化    PX     市场价     20,000       0        0         0

销售商品

                  合计                      20,000       0        0         0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的授权期限为该等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批准之日止。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6年04月29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137873094570

      3、注册资本:245,645万元

      4、住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孤山

      5、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法定代表人:李水荣

      7、主营业务:精对苯二甲酸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一  般贸易;沿海港口船舶停靠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

      8、主要股东: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逸盛投资有限公司

      9、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9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1,435,805             1,455,524

                总负债                         961,555               989,440

            银行贷款总额                     490,753               518,392

            流动负债总额                     899,072               868,931

                净资产                         474,250               466,084

或有事项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         72,684               118,197

            与仲裁事项)

                 项目                    2017年1月―9月   2016年1月―12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3,297,760             2,898,050

               营业利润                         6,781                 4,842

                净利润                          8,300                 7,637

      10、经查,逸盛大化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关系

      (一)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董事长方贤水先生、公司副总裁朱军民先生担任逸盛大化的董

       逸盛大化      事、公司监事龚艳红女士同时担任逸盛大化监事,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条第(三)项之规定。

      (二)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名称                             履约能力说明

                      为国内大型PTA生产企业之一,生产装置先进,与公司已保持多年

       逸盛大化      的稳定合作关系,完全有能力按照双方协商要求采购PX原料,能够

                      及时支付相应货款,公司董事会认为其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向逸盛大化销售PX

    恒逸国际与逸盛大化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供方:恒逸实业国际有限公司

    需方: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

    交易内容及数量:需方及其指定的控股子公司向供方及其指定的控股子公司采购PX,2017年度PX销售金额控制在20,000万元之内;

    定价原则和依据:参考ACP合约价、普氏现货报价,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结算方式:国际信用证和电汇。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对于2017年度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在《关于新增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与关联方根据市场价格签订相应的合同协议后实施交易。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目的

    公司与逸盛大化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出于充分利用控股子公司恒逸国际在 PX

原料采购上的采购优势,利用公司及重要关联方的优势资源,实现资源优化配置需要,有利于巩固产业链一体化优势,因此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充分利用控股子公司恒逸国际在PX原料采购上的采购

优势,并拓宽恒逸国际PX销售渠道,进而提升恒逸国际今后相关产品的经营水

平,进而提升公司竞争优势,不断提升公司国际竞争优势。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正面影响。

    六、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关于新增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征

求独立董事的事前意见,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新增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认为公司与逸盛大化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出于充分发挥公司国际化的经营优势,实现资源优化配置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日常经营的必要性,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的,有利于提升产业链一体化优势,促进主营业务协调发展;关联交易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公平、合理;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合理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新增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二)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该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认为,恒逸石化新增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新增2017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金额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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