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伟世通:关于公司向银行借款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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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838027 证券简称:宏伟世通 主办券商:英大证券 深圳宏伟世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借款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证券代码:838027 证券简称:宏伟世通 主办券商:英大证券
深圳宏伟世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借款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为公司经营需要,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500万元整,期限壹年,由董事长饶伟、董事李洪彬、严世平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董事李洪彬名下的房产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由张楠、刘训华名下的房产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1、饶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为11,840,000,持股比例为29.60%。
2、李洪彬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持有公司股份为8,640,000,持股比例为21.60%。
3、严世平为公司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持有公司股份为10,720,000,持股比例为26.80%。
4、张楠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饶伟之配偶。
5、刘训华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饶伟之母亲。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交易事项,同意票数2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关联董事饶伟、李洪彬、严世平回避表决。该事项已提交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及关联方股东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饶伟 江西省南昌市 - -
李洪彬 广东省深圳市 - -
严世平 上海市 - -
张楠 广东省深圳市 - -
刘训华 江西省南昌市 - -
(二)关联关系
1、饶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为11,840,000,持股比例为29.60%。
2、李洪彬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持有公司股份为8,640,000,持股比例为21.60%。
3、严世平为公司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持有公司股份为10,720,000,持股比例为26.80%。
4、张楠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饶伟之配偶。
5、刘训华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饶伟之母亲。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公司经营需要,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500万元整,期限壹年,由董事长饶伟、董事李洪彬、严世平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董事李洪彬名下的房产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由张楠、刘训华名下的房产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守平等、自愿的原则,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支付对价,不存在定价事宜,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担保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对公司发展有积极促进作用。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偶发性关联交易是为了解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危害本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业务完整性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宏伟世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宏伟世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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