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天源: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中钢天源
摘要: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17-062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17-062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
30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通知全体监事于2017年10月10日
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宝才先生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对以下事项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并购买资产的议案》
公司拟变更“年产10000吨高品质金属制品产业升级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
地点。项目实施方式由自建变更为购入厂房、办公楼,项目实施地点由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路26号变更为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经济开发区华山南路505号。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拟与马鞍山市东环合金材料有限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协议》,购买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经济开发区华山南路505号的31897.34�O土地、19925.23�O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交易价格3500万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并购买资产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并购买资产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在2017年10月1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并购买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4)。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银行等金融机
构购买不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房地产投资为投资标的的一年以内(含一年)保证收益理财产品或保本浮动收益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详见公司在2017年10月1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5)。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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