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思壮: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合众思壮
摘要: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17-144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17-144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于2017年9月2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2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全体监事、部分高管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郭信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到会董事经过逐项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最终全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股东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郭信平先生、侯红梅女士、左玉立女士、姚彬捷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提名彭扬先生、郭秀华女士、杨虹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提名郭信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侯红梅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左玉立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名姚彬捷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提名彭扬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提名郭秀华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提名杨虹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到公司股东大会分别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按照相关规定,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对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将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提案并公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及邮箱,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上述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对原董事徐刚先生、欧阳玲女士与原独立董事孟祥凯先生、郜卓先生、苏金其先生任职期间的工作及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七名董事候选人(其中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全文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以上候选董事简历请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津贴标准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每位独立董事每年人民币 6万元(税前)的津贴标准的预案,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及办理公司其他事务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7年10月17日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17年9月30日
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三届六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郭信平先生,1965年3月出生,1990年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通信与电子系
统专业硕士,研究方向为卫星导航;2005年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毕业。
曾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宇航学院第五研究室担任讲师,从事卫星导航的技术研究。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郭信平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票289,264,422股。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侯红梅女士,1971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北京商海贸易公司会计主
管,1998年起任职于合众思壮,历任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
经理、董事。
侯红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左玉立女士,1970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1992年毕业于郑州
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科技情报专业。曾任航空航天部兰州飞控仪器总厂科技处情报室情报员,兰州市安宁区司法局公证处助理公证员,甘肃省民航管理局宣传广告公司行政秘书,天水信托投资公司兰州证券营业部信息部经理,兰州家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行政人事经理。2001年起加入北京合众思壮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易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历任行政人事负责人,行政人力总监,2008年调任合众思壮总经理助理岗位。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投资总监。
左玉立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姚彬捷先生,1964年2月出生,浙江大学毕业,学历本科。历任北京东方
酒店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东方昆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北京东方海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姚彬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郭秀华女士,1977年11月出生,法学博士,法学副教授,律师。曾任北京
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大学企业与公司法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课题研究员;现任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国际商学院副教授,中国商业法研究会理事。
郭秀华女士长期从事证券法、公司法等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在《法学》、《社会科学战线》、《北京大学学报》、《中外法学》等期刊杂志发表论文10余篇,参与两项国家部级重大课题研究。主编、参编5部专业书籍。
郭秀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杨虹女士,1963年7月出生,经济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
会计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历任中央财经大学税务系税收理论教研室主任和财政学院、税务学院税务系主任,现任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
杨虹女士长期从事财税领域的教学、科研工作,主要研究方向是税收理论与实务、税法与会计差异及协调和企业税收筹划实务。主持北京市“十一五”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等纵横项课题20余项,出版专着2部,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出版教材10余部。
杨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彭扬先生,1973年3月出生,教授,曾在邮电部科技司、信息产业部电信
管理局、西南贝尔电信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北京邮电大学教授。
彭扬先生长期从事移动互联网与数据中心新技术的研究,为国家“千人计划”特聘专家,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从事云计算,大数据和内容分发网络技术与产品的研发工作。
彭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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