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顺股份: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万顺股份
摘要:证券代码: 300057 证券简称: 万顺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9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证券代码:300057 证券简称:万顺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9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下午15:00-2017年9月1日下午15:00,现场会议于2017年9月1日下午15:00在广东省汕头保税区万顺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杜成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授权代表)共 4 人,所持(代理)股份
229,157,2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52.1209%。其中,现场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所持(代理)股份229,143,7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52.1178%;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授权代表)共1人,所持(代
理)股份13,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0031%。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授权代表)共2人,所持(代
理)股份20,013,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4.552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
摘要及全文》;
总表决情况:同意229,157,2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01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蔡懿然、周前文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9,157,2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01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蔡懿然、周前文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总表决情况:同意229,157,2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01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蔡懿然、周前文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冯玫律师、张巍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二)《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关于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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