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盛机电: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晶盛机电
摘要:证券代码: 300316 证券简称: 晶盛机电 编号:2017-051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 证监会 《关于在
证券代码:300316 证券简称:晶盛机电 编号:2017-051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控股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6,400万元增资控股子公司浙江晶瑞电子
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瑞电子”),用于实施“年产1200万片蓝宝石切磨抛
项目”,有利于保障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增强抗风险能力,降低融资成本,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三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控股子公司的事项。
二、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已履行必要、合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三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事项。
三、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唐永亮、沈伯伟、吴文强、舒银海、刘兰、曹华寅、沈建国、陈祯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公司对唐永亮、沈伯伟、吴文强、舒银海、刘兰、曹华寅、沈建国、陈祯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49,420股予以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要求,并已履行必要、合规的决策程序,符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三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德仁 杨鹰彪 王秋潮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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