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759:洲际油气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来源:洲际油气
摘要:洲际油气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洲际油气”)拟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购买上海泷洲鑫科能源投资有限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洲际油气”)拟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购买上海泷洲鑫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 96.7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或“本次交易”)。公司为本次交易加期评估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评估机构,并出具了天源评报字[2017]第0161号《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上海泷洲鑫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上述资产评估报告,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专业评估机构。评估机构及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本次加期评估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本次加期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4、本次加期评估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汤世生 江榕 屈文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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