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普医疗: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阳普医疗
摘要:证券代码: 300030 证券简称: 阳普医疗 公告编号:2017-048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030 证券简称:阳普医疗 公告编号:2017-048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上午10:00在公司8号会议室以通讯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邓冠华先生主持。
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公司2017年
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认为其陈述事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的议案》
经充分讨论,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子议案:
(1)提名邓冠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提名蒋广成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提名杨利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提名李卓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提名谭敏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独立董事姜傥为其配偶,对其
任职资格回避表决。
(6)提名蹇宏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7)提名谢晓尧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8)提名康熙雄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9)提名陈菁佩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广泛征询意见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拟推选邓冠华、蒋广成、杨利、李卓、谭敏、蹇宏、谢晓尧、康熙雄、陈菁佩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谢晓尧、康熙雄、陈菁佩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仍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同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本次会议审议的第二项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定于2017年5月12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邓冠华,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66年生,毕业于武汉大学,
博士研究生学历。1988年6月至1989年12月在武汉大学化学系任教。1991年
12月至1995年1月在武汉大学化工化学研究所担任所长。1996年参与创立阳普
医疗用品,1999年1月起至2007年10月担任阳普医疗用品法定代表人,自2003
年11月起至2007年10月担任阳普医疗用品总经理;2007年10月至今为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邓冠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2,358,074股,通过“长安睿享2号分级资产管理
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265,675 股。邓冠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2. 蒋广成,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8年生,武汉大学本科
学历。2001年至2010年,历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1年1月至2014年2
月担任阳普京成医疗用品(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7月至2014年3月
担任杭州龙鑫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蒋广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3. 杨利,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6年9月生,博士研究生
学历。2007年至今在阳普医疗任职,历任公司品质控制部经理、公司制造部经
理、总经理特别助理,现任全资子公司广州瑞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杨利先生目前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0,000股,与其他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4. 李卓,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9年3月生,大学肄业。
2006年9月-2009年11月任公司浙江省区经理,2009年11月-2011年11月任华
北区经理,2011年11月至今任子公司阳普京成医疗用品(北京)有限公司总经
理。
李卓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5.谭敏,男,中国国籍,1958年11月生,博士学历,毕业于中山医科大学,
1998年4月-2002年12月任中山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副院长,现任中山大学
附属第一医院胃肠外科中心主任。
学会任职情况:
广东省医学会微创外科学分会 名誉主任委员
广东省医疗行业协会微创外科管理分会 主任委员
广东省医疗行业协会消化外科管理分会 副主任委员
广东省医师协会微创外科管理分会 副主任委员
中华医学会消化内镜学分会外科学组 副组长
中国医师协会外科医师分会疝与腹壁外科医师委员会 常委
中华医学会腹腔镜-内镜外科学组 全国委员
中国医师协会内镜医师分会 常委
卫生部内镜专业技术委员会 考评专家
卫生部内镜专业普通外科技术培训(广东)基地 主任
谭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姜傥女士的配偶,其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6. 蹇宏,男,中国国籍,1963年3月生,武汉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正隆(北
京)保险经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珞珈校友企业联盟有限公司总经理;武汉大学保险系硕士生导师;贵州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客座教授;国家级专业人才库金融保险分库特级专业人才;人力和资源保障部注册理财规划师标准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委;全国妇联“中国家庭理财教育项目”专家领导小组成员;中国保险精英圆桌大会主席;福布斯财富俱乐部理财顾问;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凤凰卫视、湖南卫视、搜狐网、新浪网等多家媒体特邀理财嘉宾;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等特邀顾问。
蹇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7.谢晓尧,男,中国国籍,1966年6月生,博士学历。1991年7月中山大
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留校任教;1991年7月至1998年7月任中
山大学法学院助教、讲师;1998年7月至2006年6月任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硕士研究生导师(其间,2002年9月至2005年12月在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在职
攻读博士研究生,获管理学博士学位);2006年6月至今,任中山大学法学院教
授,2010年起聘为博士研究生导师。现任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山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司法研究中心主任。
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与竞争法研究,在《中国法学》等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40多篇,出版的代表性着作有《竞争秩序的道德解读――反不正当竞争法研究》、《在经验与制度之间:不正当竞争司法案例类型化研究》,主持完成了教育部、司法部等部门的10多项科研课题,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4项。
现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广东省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批“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商务部海外维权专家,广东省着名商标评审委员会常务委员,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法官遴选委员会专家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促进委员会广州市委员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广州、佛山等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在广东法仪律师事务所从事兼职律师工作,代理过“广深高速公路收费案”、“加多宝与王老吉”系列案等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案件。目前担任白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多益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的独立董事。
谢晓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8.康熙雄,男,1952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至
2000年就职于白求恩医科大学,2006年6月至今任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
医院检验科教授。兼任博晖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博爱新开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康熙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9.陈菁佩,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2年生,工商管理硕士,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资格,中级会计师职称。曾就职于武汉重型机床厂财务工作、湖北保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从事会计审计工作18年,其中会计师事务所执业15年。现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注册会计师、合伙人。兼任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菁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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