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金投股票
资讯中心
股票新闻 股市公告 新股 融资融券 新三板 创业板 个股 大盘 大盘分析 监管 证券公司 权证 股票基金 股票图片新闻 股票那点事儿 滚动新闻
股民学校
股票入门 技术分析 基本面分析 专题 股票视频 选股看股 止损追涨 实战技法 线图分析 股票书籍 炒股心得 股票术语 新股知识 看盘要诀 经验指导 大师理论 心理战术
证券公司
股票开户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档案
软件工具
股票分析软件 股票交易软件 手机股票软件 股票收益计算器 股票市盈率计算器 模拟炒股 股票卖出手续费计算器
股市行情
上证指数 深证成指 全球股市 亚洲股市 欧洲股市 澳洲股市 非洲股市 美洲股市 大盘 新三板行情
股票数据
新三板数据 新三板挂牌 新三板做市 新三板增发 新三板分红 三板研报 新三板投资明细 VC/PE机构投资明细 新股数据 新股申购 新股日历 新股上会 增发新股 配股 新股研报
交易所
上交所 深交所 上交所公告 深交所公告 上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深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意见反馈

600833:第一医药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公告  

摘要:股票代码 : 600833 股票 简称: 第一医药 编码:临2017-004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股票代码:600833                    股票简称:第一医药                     编码:临2017-004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3月29

   日在小木桥路681号会议室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的预案》。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等六部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z2015�{121号],公司已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登记手续,并领取使用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营业执照。另为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和完善上市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条款内容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上海市人民政府财贸办公室沪府财贸      公司经上海市人民政府财贸办公室沪府财贸

(92)第178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在上海市  (92)第178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在上海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中华人  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实施后,根据《国务院关于原有有  民共和国公司法》实施后,根据《国务院关于原有有

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进行规范通知》和国务院国发(1995)17号  公司法>进行规范通知》和国务院国发(1995)17号

文和上海市沪体改委(1996)16号文的有关规定,对  文和上海市沪体改委(1996)16号文的有关规定,对

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并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  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并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

续。营业执照号码:3100001001144。               续。公司营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1322058845。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㈠ 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      ㈠基本原则

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利润分配不得超过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

累计未分配利润,不得损害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同时兼

    ㈡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  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公司

合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其他  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未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

方式分配利润,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  害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      ㈡利润分配形式和期间间隔

   股票代码:600833                    股票简称:第一医药                     编码:临2017-004

红。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

    ㈢ 如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正,  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其他方式

公司可以实施现金分红方式分配利润,年度拟分配的  分配利润,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

现金红利总额(含中期分配的现金红利)不低于当年  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               ㈢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㈣ 公司董事会在制订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综      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

合考虑报告期公司利润情况、资金状况、生产经营和  如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且审计

持续发展需要、回报股东等因素,并与独立董事充分  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讨论。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现金分红方案发表明确意  审计报告,同时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见。                                             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公司应当优

    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  先实施现金分红方式分配利润,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

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  利总额(含中期分配的现金红利)不低于当年实现归

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

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㈣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㈤  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

为正,未进行现金分红或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  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

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

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的,公司应当在审议通过年  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度报告的董事会公告中详细披露具体原因、未用于现      ㈤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并审议通过后

意见。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和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在制订利润分配方案

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之后、年度股东  时,应当综合考虑报告期公司利润情况、资金状况、

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前,在上市公司业绩发布会中就现  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需要、回报股东等因素,并与独

金分红方案相关事宜予以重点说明。上述利润分配议  立董事充分讨论。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案应当作为特别决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  发表明确意见。

议时,应当为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便利条件,同时按      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

照参与表决的 A 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分段披露表决结  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

果。                                             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

    ㈥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以  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      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督,在发现董事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发表明  未进行现金分红或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

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                      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⑴ 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                利润之比低于30%的,公司应当在审议通过年度报告

    ⑵ 未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        的董事会公告中详细披露具体原因、未用于现金分红

    ⑶ 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  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公

其执行情况。                                     司董事长、独立董事和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

                                                 理人员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之后、年度股东大会股权

                                                 登记日之前,在上市公司业绩发布会中就现金分红方

                                                 案相关事宜予以重点说明。上述利润分配议案应当作

                                                 为特别决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应

                                                 当为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便利条件,同时按照参与表

                                                 决的A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分段披露表决结果。

股票代码:600833                    股票简称:第一医药                     编码:临2017-004

                                                 ㈥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

                                                 如因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

                                             的利润分配政策颁布新的规定或公司外部经营环境、

                                             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对利润分配政策进

                                             行调整,公司应当作详细论证。认证后,认为确有必

                                             要的,可以对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者

                                             变更。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董事会审议

                                             后,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

                                             上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政策的修改发表独立意

                                             见。

                                                 ㈦利润分配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以及是

                                             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在

                                             发现董事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发表明确意

                                             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

                                                 ⑴ 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

                                                 ⑵ 未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

                                                 ⑶ 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

                                             其执行情况。

     该议案须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31日
查看该公司其他公告>>
条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