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星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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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 002372 证券简称: 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6-051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6-051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12月3日以公告方式发出,并于2016
年12月20日在临海市临海大道1号华侨大酒店二楼会议厅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
席董事9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6人,董事章卡鹏先生、谢瑾琨先生、独立董事章击舟先生
因出差在外,分别委托董事张三云先生、金红阳先生、独立董事罗文花女士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经参会董事推选,会议由公司董事金红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董事金红阳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确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为董事金红阳先生、独立董事罗文花女士和章击舟先生,由金红阳先生担任主任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确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独立董事王陆冬女士、章击舟先生和董事谢瑾琨先生,由王陆冬女士担任主任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确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独立董事罗文花女士、王陆冬女士和董事冯济府先生,由罗文花女士担任主任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确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为独立董事章击舟先生、罗文花女士和董事章卡鹏先生,由章击舟先生担任主任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提议及董事长提名,会议同意聘任金红阳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提议及董事长提名,会议同意聘任谭梅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提议及总经理提名,会议同意聘任施国军先生、屈三炉先生、谭梅女士、戚锦秀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提议及总经理提名,会议同意聘任陈安门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董事长、总经理金红阳先生和董事会四个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个人主要工作简历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3日披露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简历附后。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的独立意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有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21日
附: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近五年主要工作简历
施国军先生:中国国籍,1971年8月出生,有机化工本科学历,具有丰富的市场营销和管理经验。任公司副总经理。持有公司0.60%的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屈三炉先生:中国国籍,1958年7月出生,中专学历,具有丰富的市场营销和管理经
验。任公司副总经理。持有公司0.54%的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谭梅女士:中国国籍,1975年4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丰富的投资
和管理经验。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持有公司0.50%的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戚锦秀先生:中国国籍,1969年10月出生,工商管理本科学历,经济师,具有丰富的
生产管理和项目管理经验。曾任公司监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全资子公司上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持有公司0.25%的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陈安门先生:中国国籍,1974年10月出生,审计学本科学历,会计师,具有丰富的财
务管理经验。任公司财务总监。持有公司0.46%的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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