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金投股票
资讯中心
股票新闻 股市公告 新股 融资融券 新三板 创业板 个股 大盘 大盘分析 监管 证券公司 权证 股票基金 股票图片新闻 股票那点事儿 滚动新闻
股民学校
股票入门 技术分析 基本面分析 专题 股票视频 选股看股 止损追涨 实战技法 线图分析 股票书籍 炒股心得 股票术语 新股知识 看盘要诀 经验指导 大师理论 心理战术
证券公司
股票开户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档案
软件工具
股票分析软件 股票交易软件 手机股票软件 股票收益计算器 股票市盈率计算器 模拟炒股 股票卖出手续费计算器
股市行情
上证指数 深证成指 全球股市 亚洲股市 欧洲股市 澳洲股市 非洲股市 美洲股市 大盘 新三板行情
股票数据
新三板数据 新三板挂牌 新三板做市 新三板增发 新三板分红 三板研报 新三板投资明细 VC/PE机构投资明细 新股数据 新股申购 新股日历 新股上会 增发新股 配股 新股研报
交易所
上交所 深交所 上交所公告 深交所公告 上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深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意见反馈

泰通科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832602 证券简称:泰通科技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南京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证券代码:832602      证券简称:泰通科技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南京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吉荣新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2019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7,375,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3556%。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7,375,9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度监事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7,375,9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关于南京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南京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7)、《南京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7,375,9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 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内容已于2019年4月26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0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7,375,9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 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7,375,9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 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内容已于2019年4月26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预
案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7,375,9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议
  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在2019年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7,375,9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 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7,375,9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 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
  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以信用保证加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形式于2019年度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担保的关联方包括全资子公司江苏启泰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凯普施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吉荣新先生及其配偶曹玉凤女士,以上担保均为无偿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详见我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2,189,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吉荣新、吉鹏程、陈建平、杨秋明、南京泰通企业管理中心(普通合伙)需回避表决。
(十)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权益分派相关事
  宜》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使本次权益分派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办理本次权益分派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向主管机关报审权益分派的材料;

  (2)权益分派涉及的其他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7,375,9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8,258,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吉荣新、吉鹏程、南京泰通企业管理中心(普通合伙)需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戎云林、田相伟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南京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万商天勤(上海)律师所事务所关于南京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南京泰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11日
查看该公司其他公告>>
条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