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智能: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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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300543 证券简称:朗科智能 公告编号:2019-037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证券代码:300543 证券简称:朗科智能 公告编号:2019-037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何淦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事辞职情况
何淦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子公司浙江朗科研发总监职务。辞去以上职务后,何淦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何淦先生原定任期为2018年10月12日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日,何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2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何淦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与公司监事会无不同意见。
何淦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承诺: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朗科智能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朗科智能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朗科智能股份。何淦先生离职后将继续严格履行相关承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何淦先生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以下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3、《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监事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上述监事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
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上述监事仍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提名褚青松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换届之日止(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二、其他说明
监事何淦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何淦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次监事的变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及管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褚青松先生个人简历
褚青松,197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湘潭工学院,大专学历。2001年7月至2005年5月,任佛山伊戈尔电业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05年5月至2008年9月,任深圳金威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部研发工程师;2008年9月至今,历任朗科智能研发三部经理、智能电源部研发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褚青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74,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645%。褚青松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褚青松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褚青松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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