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金投股票
资讯中心
股票新闻 股市公告 新股 融资融券 新三板 创业板 个股 大盘 大盘分析 监管 证券公司 权证 股票基金 股票图片新闻 股票那点事儿 滚动新闻
股民学校
股票入门 技术分析 基本面分析 专题 股票视频 选股看股 止损追涨 实战技法 线图分析 股票书籍 炒股心得 股票术语 新股知识 看盘要诀 经验指导 大师理论 心理战术
证券公司
股票开户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档案
软件工具
股票分析软件 股票交易软件 手机股票软件 股票收益计算器 股票市盈率计算器 模拟炒股 股票卖出手续费计算器
股市行情
上证指数 深证成指 全球股市 亚洲股市 欧洲股市 澳洲股市 非洲股市 美洲股市 大盘 新三板行情
股票数据
新三板数据 新三板挂牌 新三板做市 新三板增发 新三板分红 三板研报 新三板投资明细 VC/PE机构投资明细 新股数据 新股申购 新股日历 新股上会 增发新股 配股 新股研报
交易所
上交所 深交所 上交所公告 深交所公告 上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深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意见反馈

ST银亿: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甘肃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摘要:股票简称: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9-106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甘肃证监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股票简称: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9-106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甘肃证监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亿股份”)及相关人员于2019年6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以下简称“甘肃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对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5号)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2018年度共发生7笔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资金占用发生额为34.51亿元。截止2019年4月30日尚有22.48亿元未归还,占最近一年公司净资产的15.38%。上述行为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和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当立即采取积极措施,收回被大股东占用的资金,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情况报告。

    如果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
止执行。

    二、关于对银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熊续强等6人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4号)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熊续强,副董事长方宇、张明海,董事王德银,财务总监李春儿,时任董事会秘书陆学佳:

    经查,银亿股份2018年度共发生7笔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资金占用发生额为34.51亿元。截止2019年4月30日尚有22.48亿元未归还,占最近一年公司净资产的15.38%。上述行为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

    作为该披露信息的主要责任人,你们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们应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忠实、勤勉履行职责,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确保银亿股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果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已将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传达给相关人员,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并将严格按照上述监管措施决定书的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同时将加强相关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水平,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九年六月十一日
查看该公司其他公告>>
条评论

最新评论